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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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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4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
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党[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部内各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高素质的教育干部队伍,加快推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统一部署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现就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总体要求
1.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于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始终,将德的培养放在教育干部培训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教育干部领导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坚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培训干部,着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坚持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培训干部,着力提高推动事业发展的开拓创新本领;坚持用各类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干部,着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当前要突出抓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学习培训。
2.推进教育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切实把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作为干部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宽培训类型,更新培训内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进一步加大专题培训力度,使培训与推进重大任务落实相结合,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干部培训改革,创新培训模式,改进培训方法,促进培训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严肃培训纪律,厉行勤俭节约。
3.加强对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统筹党政教育部门干部、高校管理干部、中小学校长等各类人员的培训,统筹任职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培训和专题培训等不同培训类型,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培训需求,统筹不同区域的培训工作,努力促进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紧密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明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目标任务
4.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从教育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地方党政教育部门领导干部、高校领导干部、普通中小学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以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骨干的培训提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将分级分类的全员培训落到实处,显著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干部的能力素质。
5.党政教育部门干部培训,要切实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拓创新、驾驭全局、科学决策、维护稳定、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按照中央要求,要努力做到党政教育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达到550学时(3个月),党政教育部门其他干部参加培训的学时每年不少于100学时。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切实加强部机关干部培训工作。
教育部依托 每年举办教育厅长(教委主任)高级研究班,两期市(地)教育局长研修班,两期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配合中央组织部,每年分别举办面向全国市(地)和县(市)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
6.高校领导干部培训,要按照培养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不断提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高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应到中央党校等中央干部培训机构、 或相关省级培训机构脱产进修一次,累计时间不少于3个月。高校校级后备干部在提拔担任校级领导职务前,应选派到 或相关省级培训机构参加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
教育部配合中央组织部每年举办一期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班,两期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党政副职专题培训班。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及中青年后备干部参加中央干部培训机构的各项调训任务。依托 每年继续办好两期“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两期“高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适时举办若干期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举办“教育部直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专题研修班”,使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后备干部轮训一遍。适时举办新设置的高校、民办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加大对高校中层干部开展分类培训的力度。会同国家外专局,组织实施好“2009-2011年高校领导赴海外培训项目”。
7.中小学校长培训(含中职、幼儿园,下同),要紧密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认真开展以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全员培训。要将农村校长培训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民族地区校长培训,重视城市薄弱学校校长培训。新任中小学校长应做到持证上岗,任职资格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学时;在任中小学校长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0学时。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实施“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校长素质提升计划”,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培训机构,用5年时间将中西部农村(包括县镇)中小学校长全部轮训一遍。教育部与中国移动公司联合实施中小学校长培训2009-2011年新周期合作项目。继续实施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爱生学校的学校管理”校长培训项目。
为培养一大批能够引领教育改革创新的优秀校长和实施素质教育带头人,实施“中青年骨干校长培养计划”,连续5年每年重点遴选1000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校长,开展更加有针对性的提高培训。在全国遴选一批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中小学校,作为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践基地。依托 举办10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依托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每年举办5期“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校长。
为促进教育家型校长成长和储备教育家型校长后备人才,实施“全国优秀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计划”。依托教育部中学和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连续5年每年遴选一批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校长,进行为期1-3年的重点培养,努力造就一批教育家型的杰出校长。加大中小学校长海外培训力度,组织实施“中小学校长海外研修计划”,每年遴选一批中小学校长赴海外学习。
8.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培训,要按照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的要求,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修培训。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600名左右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参加中央党校研修班脱产学习。各地区要按照中央要求做好所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的研修培训。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骨干培训,要围绕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的要求,开展面向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全员培训,实施骨干教师研修5年计划,每年选派600名左右骨干教师参加脱产学习,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取得实效
9.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使高等学校成为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和教育系统干部培训的重要方面军。配合中央组织部,不断加大对十三所全国重点高校作为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支持力度。规范培训管理,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干部培训机构的质量评估与资质准入制度,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委托具有合格资质和相应力量的机构承担国家级培训项目。
10.不断推动干部培训方法模式创新和培训资源建设。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生成、自主选学、考核评估和资源整合机制。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积极引入互动式、案例式、研究式、体验式、模拟式等多种培训方法。提倡学习培训与工作研究结合,每期培训班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或其他工作研究成果。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基本标准研究,制订新时期中小学校长培训教学指导计划,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培训的课程方案和教材体系。要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重视发挥兼职教师队伍作用,建立完善教育干部培训国家级师资库。统筹各级各类培训基地建设,不断加强国家和地方各级示范性教育干部培训基地建设。
11.大力推进教育干部远程培训工作。努力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干部培训的新模式和新途径,依托 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大力开展远程培训,更好地辐射和带动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切实发挥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体系、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中国教师研修网等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各地、各高校现有较为完善的网络条件和培训资源,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多手段远程培训体系。
12.切实加大对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将教育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各单位各学校要设立用于干部培训的专项经费,保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需要。
13.要切实加强对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 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深入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意见,狠抓工作落实和督导检查。要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广深入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和有益做法,确保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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